最高被罚19万元!舟山公布十件侵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 2024-01-21 08:42:24  作者: 行业资讯

  2021年1月,接权利人举报,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蓬莱阳光小区等施工工地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标注“舟山西码头”等字样的复合树脂井盖,涉嫌侵犯“西码头”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查明,当事人邵良波、黄国能、韩志植自己或委托别人分别从网上或他人处购入标注“舟山西码头”等字样的复合树脂井盖,用于其承包工程。经权利人舟山市西码头建材有限公司辨认,上述商品均非该公司生产,属侵权商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上述当事人立马停止侵犯权利的行为,没收、销毁侵犯商品。当事人邵良波、黄国能、韩志植分别被处罚款4.5万元、4.5万元、5.5万元。

  2021年10月14日,接权利人举报,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银河湾小区安装的配电箱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共有7种规格合计68件自动转换开关电器,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经权利人德力西电气有限公司辨认,系侵权商品。

  经查明,当事人舟山市贝斯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取得银河湾商住小区的配电箱供应项目,双方约定主要元器件采用德力西品牌。为获取更大利润,当事人以3元/张的价格在温州某电器市场采购了75张标注“DELIXI ELEC-TRIC”注册商标的标签贴纸,并购买深圳某公司生产的自动转换开关电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当事人立马停止侵犯权利的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当事人被处罚款9万元。

  2021年4月2日,接群众举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执法人员对环城南路一家营业场所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当事人定海区来买吧食品超市正在销售的53瓶不一样的“马爹利”酒,涉嫌侵权。经商标权利人辨认,上述酒类均为侵权商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当事人立马停止侵犯权利的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当事人被处罚款12万元。

  2021年7月30日,接权利人举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定海海睿船舶设备经营部的经营场所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其销售的23件手拉葫芦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查明,当事人从“上海沪工起重机械直销”淘宝网店购入标注有“五一”注册商标的手拉葫芦23件。经权利人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辨认,上述手拉葫芦均为侵权商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当事人立马停止侵犯权利的行为,没收、销毁侵犯商品,当事人被处罚款1万元。

  2021年5月13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舟山市东宏钓具制造有限公司的生产加工场所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机钓钩包装箱(内装有鱼线)、机钓钩塑料包装袋、手钓钩塑料包装袋上均印有注册商标图样和东宏钓具制造有限公司等内容。

  经查明,当事人在未取得商标注册证的情况下,于2015年底自行设计注册商标后,先后委托外地印刷企业印制含上述图样外包装箱400只(装钓钩),钓钩包装袋70000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当事人被处罚款1.2万元。

  2021年8月,舟山海关根据前期风险分析,对一个出口至加纳的集装箱进行开箱查验,发现有使用“NATARAJ”商标的铅笔288000支。经联系,“NATARAJ”商标权利人认为上述货物侵犯其商标权,并向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的方法的申请。最终,舟山海关没收该批货物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5120元。

  2021年8月27日,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舟山市六横海儿书店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货架上摆放的20册《阿衰online》图书,疑似为盗版出版物。经市新闻出版局鉴定,上述书籍为非法出版物。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没收非法出版物。

  2021年1月19日,接权利人举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执法人员对舟山市新城强子手机配件经营部进行全方位检查,现场发现标注“OPPO”“vivo”“VOOC”商标的不相同的型号的数据线、电源适配器、耳机等商品共计174盒。经权利人辨认,上述商品均为侵权商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当事人立马停止侵犯权利的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当事人被处罚款1万元。

  同年9月1日,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舟山市新城强子手机配件经营部侵害其享有的“OPPO”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令被告停止销售侵权产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2万元。

  2021年6月18日,权利人到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报警称:2021年6月15日,公司在网络日常巡查中发现一款名为“梁山传奇”的游戏,存在侵犯其公司代理的“热血传奇”游戏知识产权的行为,后通过中国(北京)版权中心对“梁山传奇”游戏进行检验确定,结果为“梁山传奇”游戏与“热血传奇”游戏基本相同,构成复制关系。

  公安部门经过研判梳理,最终确定该游戏网站的实际控制人及技术人员是刘智,并于2021年7月将嫌疑犯刘智抓获。经法院审理,刘智被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9万元。

  2016年底至2018年底,姚强和赵某(另案处理)合谋做假酒生意。2018年11月,姚强向某商家购买“贵州茅台酒”后,在明知该批酒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况下,将25箱“贵州茅台酒”卖给童某,并由物流发往舟山。同月13日,收货人至物流仓库提货时发现疑似假冒产品,遂举报,同日该批假冒酒被查封。2020年8月6日,姚强被抓获。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没收假冒商品,判处被告人姚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