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葫芦岛市船舶制造和配套行业协会章程及渤船重工[2007]303号“关于加强外包管理的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公约,望各外协队伍共同监督执行。
1、各外协队伍之间禁止互相挖人,哄抬工资。有违反者将追究用人单位(外协队伍法人)责任直至清退出厂。
2、合法用工。各外协队伍负责人,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做到依法用人,依法办事,务必与各外协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既能使员工安心,有可以有效控制人员流动,依法追究违约人及相关单位的责任。
3、各外协队伍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人性化管理,切实维护职工利益。要转变观念,把外协工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从工作、生活上要关心他们,爱护他们。让他们感受到家一般的温暖。适当提高外协工的工资,做到不压资,不苛扣工资。
4、各外协队伍要加强技术及人才队伍的建设,各法人代表要有“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管理理念,要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想方设法留住人才。
葫芦岛市船舶制造和配套行业协会
2008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