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动漫“葫芦娃”遭歹意注册商标法院:侵权不能注册!

发布时间 : 2024-03-13  作者: 手动葫芦

  《葫芦兄弟》(又叫:葫芦娃),是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于1986年原创出品的13集系列剪纸动画片,是我国动画第二个昌盛时期的代表著作之一,至今渐渐的变成了我国动画经典。叙述7只奇特的葫芦,7个身手出众的兄弟,为救亲人前赴后继,展开了与妖精们的斡旋。《葫芦兄弟》是国内原创经典动画之一 ,该动画自1986年播出以来,一向遭到广大观众,尤其是少年儿童们的喜欢。《葫芦兄弟》其续集《葫芦小金刚》拍摄于1990年前后。

  经查,该案争议商标系第16504578号“葫芦娃HULUWA”商标,与第11726392号“葫芦娃HULUWA”商标,由深圳葫芦娃科技有限公司别离于2015年3月17日、2012年11月9日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请求,别离核定运用在“挂钟指针(挂钟制作);手表”等产品、“电话机;可视电话”等产品上。

  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两案被诉裁决,确定两案争议商标的请求注册别离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修正前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则,均予以无效宣告,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胜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以为:依据两案在案依据,能够确定美术电影制片厂关于《葫芦兄弟》著作享有著作权、对“葫芦娃”人物造型美术著作享有除署名权以外著作权。

  动画片《葫芦兄弟》初次宣布于1986年,现仍处于著作权维护期内,《葫芦兄弟》自宣布后,以及后续电影版发行以来,通过电视台、影院、互联网等多种途径进行了广泛、继续地播映,荣获了许多荣誉奖项,而且至今仍保持着较高的播映量,一向具有广泛的收看观众,该动画片及其间“葫芦娃”的人物形象知名度较高。

  在动画片《葫芦兄弟》中,主人公葫芦兄弟被别的的人物称为“葫芦娃”,这一称号也在影片主题曲的最初呈现并被重复提及,跟着动画片的热播,主题曲的广泛传唱,“葫芦娃”的称谓被群众所熟知。

  因而,在案依据能够确定在争议商标请求日前,该人物称号已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假如将其作为商标运用在相关产品上,简单形成相关大众误以为这类标有“葫芦娃”字样的产品系通过权力人的答应或者是与权力人存在特定联络的动画片周边产品。

  所以,“葫芦娃”这一著作人物称号构成上述司法解释中所指的在先权益,美术电影制片厂有权就“葫芦娃”人物称号建议在先权力维护。

  两案中争议商标均为纯文字商标“葫芦娃HULUWA”,在文字构成、呼叫认读等方面与“葫芦娃”这一人物称号完全相同。若注册、运用在常见的电影衍生品产品上,简单使相关大众误以为争议商标核定运用的产品来源于“葫芦娃”人物称号的好坏关系人或与其具有特定联络,从而发生混杂误认。

  因而,争议商标的请求注册不正当有利地势用了“葫芦娃”人物称号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挤占了“葫芦娃”人物称号好坏关系人根据该人物称号所应当享有的商业经济价值和买卖时机,损害了《葫芦兄弟》著作中“葫芦娃”的人物称号权益,已别离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修正前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则的景象,故均判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