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试行推行农畜产品合格合格证准则

发布时间 : 2024-02-10 08:11:08  作者: 新闻资讯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得悉,为保证质量源头可控,内蒙古试行推行农畜产品合格合格证准则,逐渐完成农牧出产环节全程可追溯办理。

  内蒙古一肉类加工公司的工人在产品外包装上张贴合格合格证。新华社记者李云平摄

  据介绍,为催促出产运营者执行主体职责,内蒙古要求农畜产品出产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等对所出售的蔬菜、生果、畜禽、禽蛋等农畜产品开具质量安全合格证(合格合格证),需求标示产品的姓名、出产日期、数量、分量、出产者信息和许诺声明等内容。有条件的运营主体可顺便电子合格证、追溯二维码等。

  依照规则,农畜产品合格合格证一式两联,一联出具,一联留存备检,留存期为一年。农畜产品出售市场、出产加工公司以及餐饮企业应严格执行农畜产品入市索证索票准则,并依法留存相关票证备检。

  内蒙古坚持农畜产品出产、办理并重,推动农牧业标准化出产,健全自治区、盟市、旗县、城镇4级监管服务体系,保证农畜产品“持证上岗”,完成全程可追溯办理。(记者李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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