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 2024-04-26  作者: 手动绞盘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电瓶车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动消防安全大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江苏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逐步加强全省电瓶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的通知》、《连云港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逐步加强全省电瓶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镇消防安全专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电瓶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瓶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镇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瓶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镇消防安全专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电瓶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

  全面排查整治电瓶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瓶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瓶车产品质量显著提升,电瓶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瓶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瓶车火灾事故。

  (一)电瓶车生产销售。未贯彻落实《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生产电瓶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取得CCC认证电瓶车,非法改装、拼装电瓶车及电池,以及废旧电池流入区场二次销售等违法行为。

  (二)电瓶车维修改装。对未经登记、超过使用年数的限制或者拼装、改装、加装的电瓶车,严查其上路行驶并严格实施整治。

  (三)电瓶车使用管理。对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组织清理搬离。

  (一)强化产品源头监管。执法局、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组织对辖区电瓶车生产企业、批发区场、销售网点、修理店铺、回收门面等单位,逐一开展检查,督促其加强电瓶车产品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执法局要强化行业管理,督促电瓶车生产企业积极贯彻落实《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做生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并且开展电瓶车及电瓶车用电池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依法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未取得CCC认证电瓶车,非法改装、拼装电瓶车及电池,以及废旧电池流入区场二次销售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公安部门要针对未经登记、超过使用年数的限制或者拼装、改装、加装的电瓶车,严查其上路行驶并严格实施整治。

  (二)规范停放充电管理。派出所、执法局等部门,要督促村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和重点快递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每月组织并且开展一次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集中清查;村民委员会、居住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要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对发现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组织清理搬离。对于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居住小区、楼院,各村要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三)提升火灾防范能力。要认真贯彻区域标准《电瓶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DB32/T 3904-2020),大力推进建设电瓶车集中停放充电点,督促尚未设置智能集中停放充电点的居民住宅和社会单位,列出计划抓紧建设,确保完成年度消防工作任务清单明确的数量要求。要推进科学技术手段应用,鼓励搭建覆盖电瓶车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的电瓶车综合治理智慧监管平台;应用电动车电气系统“通讯协议互认”等防篡改技术,从源头解决非法改、换装电池和不规范充电问题;推广安装电梯AI识别阻车系统,杜绝电瓶车进楼入户。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要组织宣贯《江苏省电瓶车管理条例》《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瓶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瓶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鼓励群众投诉举报电瓶车消防安全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通过张贴消防安全码、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消防常识,大力普及电瓶车消防安全知识。指导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并且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一)广泛发动,全方面开展排查摸底。10月18日前,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印发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具体任务、时间步骤和牵头责任单位,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组织公安派出所、乡镇综合执法局、城建所、安监站、市场监管分局等基层监管力量,发动村干部、基层网格员以及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等群防群治力量,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对电瓶车生产企业、批发区场、销售网点、修理店铺、回收门面等基本情况全面进行排查摸底(填写附件2,留档备查),同步摸排外卖、快递公司站点、居民居住小区和社会单位等电瓶车停放充电管理及集中智能充电设施安装、充电电价等情况,建立底数清单和工作台账,并报区电瓶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10月底前,组织对电瓶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充电服务、物业管理等单位场所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倒排工期、细化任务、推进整治。

  (二)典型引领,提升整治工作质效。要坚持正向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切实提升电瓶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质效。一方面,要集中查处一批电瓶车消防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并组织媒体开展集中曝光,10月底前,针对电瓶车生产、流通、改装、停放、充电以及电池强制报废、回收利用等七个环节至少各上报2个典型案例。另一方面,要打造试点标杆单位,11月底前,至少分别确定2个电瓶车生产销售企业、新建居民小区、老旧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外卖、快递公司,开展电瓶车火灾防范试点工作;11月底前,组织对试点单位做重点打造、形成样板,及时总结固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12月底前,在形成点上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广应用试点工作经验。

  (三)加强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要加强电瓶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形成高压整治态势。镇里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电瓶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协调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执法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镇执法局要及时收集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实施统一指挥调度。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一盘棋”的治理理念,定期组织研究会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对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强全链条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电瓶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成效将纳入对各村季度考核内容。

  各村电瓶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部署推进情况,请于10月18日前报送镇电瓶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从10月份起,各村每月24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和有关工作情况(详见附件3、附件4和附件5);12月2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镇联系人:张磊;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镇成立电瓶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组成人员名单如下: